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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关于2019年学生免学费、助学金的申请及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7】 【点击量:

校各班级及联办学校:

    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都有新的调整,为了更好地适应新政策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根据省市有关学生资助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学生免学费、助学金的申请及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免学费政策

(一)免学费政策范围: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市学生数10%比例)免除学费。

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第一、二、三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

(二)免学费标准:按照皖价行费[2000]259号批准的每生每学期1500的学费标准确定。

(三)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免除学费申请及认定:根据《淮北卫生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八),按城市学生数10%比例认定,认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各班级及教学点在组织认定工作时,依据下列条件进行评审和认定:

1.孤儿、残疾学生以及残疾家庭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见义勇为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3.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5.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请附相应证明材料并填写《淮北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且遵守校纪校规、生活俭朴者可申请认定。认定中注意建档立卡困难户(当地政府扶贫办颁发扶贫手册的家庭)子女,如有就是特困,孤残学生,残疾、或残疾家庭子女,优抚对象,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等,应直接认定,确保将其纳入国家免学费资助范围

(四)免学费学生申请及认定所需材料: = 1 /* GB3 ①学生填写完整、班主任签字后的《淮北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见附件一) = 2 /* GB3 ②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完整的《淮北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二)及其他证明材料 = 3 /* GB3 ③免学费学生户籍和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及班主任审核签字,并附在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后) = 4 /* GB3 《淮北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认定记录表》(见附件三) = 5 /* GB3 ⑤《2019年淮北卫校  年级   班免学费、助学金班级评议认定名单公示》(见附件四) = 6 /* GB3 ⑥2019    年级     班免学费学生统计表》(见附件五),以上 = 1 /* GB3 ① = 2 /* GB3 ② = 3 /* GB3 ③ = 4 /* GB3 = 5 /* GB3 ⑤ = 6 /* GB3 ⑥纸质材料整理好分类报至淮北卫校学生科尹秀华老师处, = 6 /* GB3 ⑥2019    年级     班免学费学生统计表》电子材料标明班级发送到学生科邮箱:hbwxxsk@163.com

  二、国家助学金政策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安徽省12个贫困县(颍上县、利辛县、阜南县、临泉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岳西县、潜山县、太湖县、望江县、宿松县)的农村学生(不含县镇)。

(二)、助学金标准:按一般困难每生每年1000的标准,困难每生每年2000的标准,特殊困难每生每年3000的标准,连续资助两年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数(不含贫困县农村学生数)的15%确定。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根据《淮北卫生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人数比例按在校生数(不含贫困县农村学生数)的15%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资金按助学金人数每生每年平均2000确定;助学金人数及资金均不能超出规定范围。认定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各班级及教学点在组织认定时,可参照以下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可分一般困难、困难、特别困难等二至三档。

特别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其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贫困县农村学生)

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请附相应证明材料并填写《淮北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且遵守校纪校规、生活俭朴者可申请认定。认定中注意建档立卡困难户(当地政府扶贫办颁发扶贫手册的家庭)子女,如有就是特困,孤残学生,残疾、或残疾家庭子女,优抚对象,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等,应直接认定,确保将其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五)中职学生助学金申请及认定所需材料: = 1 /* GB3 ①学生填写完整、班主任签字后的《淮北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六) = 2 /* GB3 ②《淮北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二)及其他证明材料 = 3 /* GB3 ③受助学生户籍和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及班主任审核签字,并附在学生助学金申请表后)) = 4 /* GB3 《淮北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认定记录表》(见附件三) = 5 /* GB3 ⑤《2019年淮北卫校  年级   班免学费、助学金班级评议认定名单公示》(见附件四) = 6 /* GB3 ⑥2019    年级     班助学金学生统计表》(见附件七),以上 = 1 /* GB3 ① = 2 /* GB3 ② = 3 /* GB3 ③ = 4 /* GB3 = 5 /* GB3 ⑤ = 6 /* GB3 ⑥纸质材料整理好分类报至淮北卫校学生科李萌萌老师处, = 6 /* GB3 ⑥2019    年级     班助学金学生统计表》电子材料标明班级发送到学生科邮箱:hbwxxsk@163.com

三、免学费和助学金对象的评审认定程序

学校对符合免学费条件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评审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实行三级评审、三级公示制度,各班级(联办学校)参照以下程序进行。

 1.学校在每学年秋季入学时,及时启动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评审认定工作。需要申请认定为免学费对象的城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申请认定为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向学校提交相应的《淮北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二)及其他证明材料

 2.各班级(联办学校)应成立由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认定评议小组,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内公示。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淮北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二)及其他证明材料,对照学校确定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联办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由认定评议小组组长和班主任签字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进行审核。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认真审核班级(联办学校)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将符合免学费条件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根据公示结果将符合免学费条件和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初步认定名单,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校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学生管理、财务等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审批。学校对经审批确认后的符合免学费条件和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及时录入全国中职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待上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公示。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国家助学金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班级及联办学校要提高认识,认真负责按学校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免学费和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审核和信息材料收集及上报的各项工作。

(二)资助认定及上报材料要求

1、各联办学校及班主任请认真做好免学费及助学金的政策宣传及指导工作,严格按照“全日制、在籍、在读”的原则确定是否符合条件,对按要求不符合条件及超高龄年龄段部分不能享受资助的学生,各联办学校及班主任要做好解释工作。对在免学费及助学金申请及认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学淮北卫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班主任应耐心、细致地做好免学费的认定、审核工作,把这件惠及学生的好事,办实办好。

2、校各班级及联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必须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发现问题,坚决纠正。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学生资助资格。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班主任每学年应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

4、各班级及联办学校认定所需提交材料、审核材料需收齐、填写完整、签字(盖章)并公示后,于2019928日前上报。

(三)、2017级、2018级及2019级春招班评审要求

2017级学生已离校实习,免学费按去年评定名单确认。2018级各班级及2019春招班助学金学生名单分配指标及金额附后(见附件十),请各班级查阅,严格按助学金学生名单分配指标及金额评定及上报。 2017级、2018级及2019春招班免学费名单因2019年秋季学期新增评审或退学变动,请务必在《免学费学生统计表》(见附件五)、《助学金学生统计表》(见附件七)的备注栏标注“新增”或“减少”,并在班内公开评审,按上述要求上报评审材料。如无变动 ,请在班内评审、公示后报 = 1 /* GB3 ①《淮北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认定记录表》(见附件三) = 2 /* GB3 ②附件四:2019年淮北卫校  年级   班免学费、助学金班级评议认定名单公示 = 3 /* GB3 ③附件五:2019年    年级     班免学费学生统计表 = 4 /* GB3 附件七:2019年    年级     班助学金学生统计表及免学费助学金申请相关基础材料。以上纸质材料盖印分类报至淮北卫校学生科尹秀华老师处,电子材料标明联办学校发送到学生科邮箱:hbwxxsk@163.com

(四)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校各班级及联办学校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相关政策,利用开学之初、评审之前,在班级内上好一堂“资助政策”(见附件九)解读课,并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在班内开展资助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使广大学生及时了解受资助权利,为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和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资助联系人:免学费:尹秀华   联系电话: 15905615986    18756155050

            助学金:李萌萌   联系电话: 13856100321    18756155050

附件一:淮北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doc

附件二:淮北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三:淮北市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评议认定记录表

附件四:2019年淮北卫校  年级   班免学费、助学金班级评议认定名单公示

附件五:2019年    年级     班免学费学生统计表

附件六:淮北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七:2019年    年级     班助学金学生统计表

附件八:淮北卫生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附件九: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享有哪些资助政策

附件十:助学金学生名单分配指标及金额

 

 

淮北卫校学生科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