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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教育资助工作的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7】 【点击量:

各班级:

为帮助更多的学生接受职业技能教育,加快培养和储备实用型技术人才,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技能教育资助工作的认定工作,保证职业技能教育资助工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淮北教育局转发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职业技能教育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淮教助〔2011〕5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职业技能教育资助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资助具有我市正式户籍并就读我市职业院校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凡已经享受国家免学费资助政策的学生不再重复享受此项资助政策,每个学生就读本市中职学校或高职院校期间只享受一次资助机会。

(二)资助标准: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元,资助期3年。

(三)资助程序:

1. 入学注册。每年秋季开学,学生到校注册学籍,并缴纳差额学费。

2. 学生申请。没有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学生, 10月10日前,向学校提出助学申请,提交《淮北市职业技能教育助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户口本、身份证、户籍证明、缴费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 资格初审。班主任受理学生申请后,完成资格初审,并在班内公示。初审合格的学生,报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 复核审批。学校汇总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名单,填写《淮北市职业技能教育助学金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于每年10月10日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市属职业院校和县区属学校分别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审核。

5. 资金发放。复核审批完成后,各有关部门将认定资助学生信息提供给银行统一办理学生专用资助卡并反馈到学生所在学校,由学校在校内公示后把专用资助卡发放给学生。财政部门于当年11月底前将资助资金打入学生专用资助卡。

(四)、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各班级广泛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职业教育进课堂”等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使每个职业院校学生都能获得资助信息,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加强规范管理。各班级要加强对资助对象的审核、公示、认定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把握资助条件,实施“阳光”操作,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的完整和准确。要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制度,确保资助工作健康、规范运行。

五、认定审核所需提交纸质材料:于2018年10月10日前交到学生科尹秀华老师处。

1、《淮北市职业技能教育助学金申请表》

2、户口本、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盖章)、缴费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班主任审核后返还,复印件学生本人及班主任签字,缴费凭证的复印件财务科盖章)。

3、淮北卫校2018年秋季学期职业技能教育助学金学生统计表(电子于2018年10月10日前发到学生科邮箱:hbwxxsk@163.com,纸质于2018年10月10日前交到学生科尹秀华老师处。

 

 

 

                         淮北卫校学生科    

                            2018年9月30日